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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安全生产培训计划
发布者:admin    发布时间:2014-03-03    点击:15834

 

根据《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建筑施工企业安全教育培训暂行规定》等相关的法律法规的要求,进一步提高本企业工作人员的安全意识和安全技能水平,结合我公司施工生产情况,切实做好本单位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工作,现制定2014年度安全生产培训计划:
一、培训工作目的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安全展理念,全面落实安全生产工作部署,紧紧围绕安全生产工作大局,统筹规划,改革创新,着力完善项目的培训体系,强力推进以项目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农民工和班组长为重点的项目全员培训,进一步加大监管培训力度,切实加强安全专业人才培养,大力推进培训内容规范化、培训方式多样化、培训手段现代化、培训管理信息化,全面提升从业人员和安全监管人员的整体素质,为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提供人才保证和财力支持。
二、培训工作要求
(一)、教育和培训的时间要求
根据建设建教印发的《建筑企业职工安全培训教育暂行规定》的要求如下:
1、企业法人代表、项目经理每年不少于30学时;
2、专职管理和技术人员每年不少于40学时;
3、其他管理和技术人员每年不少于20学时;
4、特殊工种每年不少于20学时;
5、其他职工每年不少于15学时;
6、待、转、换岗重新上岗前,接受一次不少于20学时的培训;
7、新工人的项目、班组三级培训教育时间分别不少于15学时、15学时、20学时。
(二)、一般人员教育和培训的一般要求
教育和培训分等级、层次和工作性质分别进行,一般管理人员的重点是安全生产意识和安全管理水平,操作者的重点是遵章守纪、自我保护和提高防范事故的能力。具体可以学习以下内容:
1、国家级,省(部)级,市级与安全生产有关的政策及法律、法规。
  2、与本行业相关的各类安全生产操作规程
  3、劳动卫生职业健康基础知识。
  4、安全生产事故案例的调查处理的基本程序。
  5、在岗人员工作环境及危险因素;危险源和隐患辩识。
  6、个人防险、避灾、自救方法;事故现场紧急疏散和应急处置。
  7、安全设施和个人的劳动保护用品的使用和维护;职业病防治等。
  8、公司内部与安全有关的各项规章制度。
  9、安全生产行政责任追究案例。
10其他。
(三)、特定人员安全教育和培训的要求
1、新工人三级安全教育
对新工人或调换工种的工人,必须按规定进行安全教育和技术培训,经考核合格,方准上岗。
三级安全教育是每个刚进企业的新工人必须接受的首次安全生产方面的基本教育,三级安全教育是指公司(即企业)、项目(或工程处,施工处、工区)、班组这三级。对新工人或调换工种的工人,必须按规定进行安全教育和技术培训,经考核合格,方准上岗。
●公司级。新工人在分配到施工队之前,必须进行初步的安全教育。教育内容如下:
l)劳动保护的意义和任务的一般教育;
2)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标准、规范、规程和安全知识; 
3)企业安全规章制度等。
●项目(或工程处、施工处、工区)级。项目级教育是新工人被分配到项目以后进行的安全教育。教育内容如下:
1)建筑工人安全生产技术操作一般规定;
2)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3)安全生产纪律和文明生产要求;
4)在施工程基本情况,包括现场环境、施工特点,可能存在不安全因素的危险作业部位及必须遵守的事项。
●班组级。岗位教育是新工人分配到班组后,开始工作前的一级教育。教育内容如下:
1)本人从事施工生产工作的性质,必要的安全知识,机具设备及安全防护设施的性能和作用;
2)本工种安全操作规程;
3)班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基本要求和劳动纪律;
4)本工种事故案例剖析、易发事故部位及劳防用品的使用要求。
●三级教育的要求:
1)三级教育一般由企业的安全、教育、劳动、技术等部门配合进行;
2)受教育者必须经过考试合格后才准予进入生产岗位;
3)给每一名职工建立职工劳动保护教育卡,记录三级教育、变换工种教育等教育考核情况,并由教育者与受教育着双方签字后入册。
2、特种作业人员培训
除进行一般安全教育外,还要执行GB530685《关于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考核管理规划》的有关规定,按国家、行为、地方和企业规定进行本工种专业培训、资格考核,取得《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后上岗。
3、特定情况下的适时安全教育
1)季节性,如冬季、夏季、雨雪天、讯台期施工;
2)节假日前后;
3)节假日加班或突击赶任务;
4)工作对象改变;
5)工种交换;
6)新工艺、新材料、新技术、新设备施工;
7)发现事故隐患或发生事故后;
8)新进入现场等。
4、三类人员的安全培训教育
施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是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必须经过考核合格后,做到持证上岗。在施工现场,项目负责人是施工项目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者、也必须持证上岗,加强对队伍培训,使安全管理进入规范化。
三,培训的形式
1各部门,分公司,项目部根据自身情况自主安排培训时间,地点,规模及针对性的内容学习。形式可以采用发材料,学习视频讲座,会议等多种形式,并留有记录。具体形式如下:
l)施工现场(车间)入口处的安全纪律牌,宣传牌。
2)举办安全生产训练班、讲座、报告会、事故分析会。
3)印发安全保护简报、通报,学习资料等,办安全保护黑板报、宣传栏。
4)张挂安全保护挂图或宣传画、安全标志和标语口号。
5)放映安全保护音像制品。
2总公司根据需要安排有关人员进行统一培训学习。形式为聘请外部专家系统讲座学习,统一安排有关人员学习考核。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培训效果检查
对安全教育与培训效果的检查主要是以下几个方面:
1、检查新入施工现场工人进行三级安全教育的情况。现在临时劳务工多,发生伤亡事故主要的多在临时劳务工之中,因此在三级安全教育上,应把临时劳务工作为新入厂工人对待。新工人(包括合同工、临时工、学徒工、实习和代培人员)都必须进行三级安全教育。
2、检查安全教育内容。安全教育要有具体内容,要把《建筑施工现场安全生产基本知识》、《建筑工人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作为安全教育的重要内容,除此以外,企业职能部门、各分公司、项目经理部、班组都要有具体的安全教育内容。电工、焊工、架工、司炉工、爆破工、机械工及起重工、打桩机和各种机动车辆司机等特殊工种的安全教育内容。经教育合格后,方准独立操作,每年还要复审。对从事有尘毒危害作业的工人,也要进行主毒危害和防治知识教育,也应有安全教育内容。
3、检查变换工种时是否进行安全教育。各工种工人及特殊工种工人除懂得一般安全生产知识外,尚要懂各自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当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施工和调换工作岗位时,要对操作人员进行新技术操作和新岗位的安全教育,未经教育不得上岗操作。
4、检查工人对本工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的熟悉程度。该条是考核各工种工人掌握《建筑工人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的熟悉程度,也是对各工种工人安全教育效果的检验。
5、检查我施工管理人员的年度培训。各部门,分公司,项目部应按公司规定,安排施工管理人员进行有关安全生产工作的培训学习,并做好培训记录。
6、检查我公司专职安全员的年度培训考核情况。应根据上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规定,对本单位的专职安全员进行年度培训考核,提高专职安全员的专业技术水平和安全生产工作的管理水平。
常州市市政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201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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